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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商品房屋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17-03-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2015年3月1日起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购房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高层住宅及非住宅11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87元/平方米。车位(车库)43元/平方米。
2015年3月1日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购房业主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应当按同期同类标准予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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