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日博体育注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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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
日博体育注册关于开展“为官不为、 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年”的总体要求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优化办《关于印发〈全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优办〔2016〕2号)精神,决定在局系统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经济生态,构建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和鱼水般干群关系,实现“五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心系百姓、心系企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机关清廉,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以新作为新状态确保企业和群众增强获得感。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1、敷衍塞责。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纯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2、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单位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拿依法合规办事作为不担当的借口,碰到矛盾和问题“击鼓传花”;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
3、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在岗在位不在状态;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
4、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
(二)“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把决策规则和组织程序当摆设,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看似集体研究,实质上只是象征性征求意见,你提你的,我干我的;随意改变议事决策程序,开“天窗”、留“后门”,出了问题拿集体决定作挡箭牌。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违反行业禁令;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滥用职权。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或者纵容、包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暗箱操作,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以罚代法、与民争利。
4、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
四、实施步骤
集中8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分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
(一)问题排查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科)室、具体责任人等。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局监察室审核过堂。局整改方案要于6月20日前报市优化办(作风办)审核过堂,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单位根据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整改到位。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将排查问题逐条整改落实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局监察室审核过堂。局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优化办(作风办)审核过堂。
(三)建章立制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各单位要在严厉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并分析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靠制度追责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局监察室。局专项整治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优化办(作风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由局纪检组会同组织人事处、监察室组织开展,局监察室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作风建设提升年”的重中之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提高监督实效。局监察室将会同相关处室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采取明查暗访和群众评议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坚持严查严管,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从规范“小节”入手,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司空见惯”的具体问题,一件一件取得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坚持严查严管,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查处和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倒查追责,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