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经社区、街道审核;民政部门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房产比对复核等程序,拟纳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1户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家庭的保障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政务中心三楼住房保障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15-81611315,0515-816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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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
总序号 |
区 |
街道 |
社区 |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人口 |
保障类型 |
1 |
盐都 |
潘黄 |
新阳 |
董金干 |
32091119790926**** |
1 |
公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