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29号),市公房所获得2017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市仅10个单位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