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房产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一、对违反房屋登记、房产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监察。
二、对违反房屋装饰装修、房屋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监察。
三、对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房产中介活动和房产中介机构在从事房产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察。
四、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未进行商品房现售备案擅自出售商品房等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实施监察。
五、对擅自从事白蚁防治业务,拒不实施白蚁防治的行为实施监察。
六、对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和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监察。
七、对违反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实施监察。
八、对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其他违法行为实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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