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我与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的是新纪元广场3号楼的房屋,车库合同上写的是11.8平方米,现在的车库只有5.49平方米,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答:经查档,您所说的11.8平方米为房屋的建筑面积,而5.49平方米为套内建筑面积,两者的差值6.31平方米是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车库分摊面积的大小取决于车库的设计情况,分摊面积无上限和下限的规定,您车库分摊的共有部位包括车库楼梯、电梯、进(排)风机房、管道井、电梯机房、所在层过道和外墙一半。您购买的车库公摊面积大是由于规划设计造成的。
市民周先生:我在长坝路金色华庭10号楼买了套房子,收房时发现实际平方与合同不符,合同上车库面积为13.44平方米,实际只有5.2平方米,我很是不解。
答:金色华庭10号楼地下一层为人防,我中心未对人防进行分割测绘,据了解,开发建设单位与您签订的是车库租赁合同,合同中的车库面积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测算的,建议您咨询开发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