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物业小区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物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7年汛期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保证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护小区的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区物业小区汛期的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机制,确保管控到位
1、建立小区防汛抢险应急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服务的每个小区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和备足应急物资,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向小区业主及时公布值班电话和人员情况,确保汛情及时准确传递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2、建立汛期预警预报机制。汛期根据市防指和气象部门发布的雨情、汛情预警信号,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通过小区内公告、手机短信、入户通知等形式告知小区业主,特别是有机动车的业主,避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暴雨期间,对小区内易淹重点部位,要设置警戒标志,明确专人引导机动车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区域,并限制电梯进入地下室。
3、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小区防汛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汛情、险情。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受灾抢险情况,具体上报时间为次日上午9点前向街道物管中心书面报告受灾抢险情况。因延误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排查,确保防范到位
1、住宅小区地下(半地下)自行车库、地下停车场的截水沟、集中井和明沟暗井有无杂物,是否堵塞;小区内化粪池有无淤积,是否清掏;地下室入口处是否有挡水设备;连接地下室的下水管道是否畅通,抽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小区内雨、污管道是否畅通,雨、污管网是否分流;排水泵房的供电设备是否在地下室,有无保护措施;自备发电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
2、住宅小区内向外排水的管道是否畅通;小区内连接外部的电力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小区内地下人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检修;电梯维修保养防护是否正常。
3、住宅小区内外露的设施、设备和容易引发危险的部位(如水景区域、假山、棚架、无框玻璃等)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水箱、水池、污水处理池等是否加盖、加锁,小区内临时建筑施工部位是否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4、住宅小区内其它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是否采取防范措施。
三、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5月20日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将城南新区住宅小区防汛工作自查表(附件1)交至各街道物管中心留存。
各街道物管中心要对各物业服务企业防汛工作做好督查:准备好防汛器材,专人保管;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增强项目经理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成立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小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置小区防汛期间的突发事件,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各街道物管中心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发出整改通知书,采取销号制度挂牌督办。及时将不整改、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报至我局物管科,分局将对拒不履行防汛职责或小区防汛工作完成不力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同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根据相应分值进行扣分,同时将相关情况抄报至市物管处、物管中心。
各街道物管中心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南新区住宅小区防汛工作自查表、防汛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书面报告及电子文档形式在6月2日前报我局物管科。(联系人:狄倩,联系电话:86660183)。分局将组织抽查,抽查率不少于30%。
附件:1、城南新区住宅小区防汛工作自查表
2、城南新区住宅小区防汛排查情况汇总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