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精神
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17年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实际、改革创新,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主线,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常态化和礼仪养成规范化为重点,努力深化改革,规范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效能建设,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为推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拓展“厚德盐城”内涵,全面深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原汁原味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进一步加深对讲话精神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加深对讲话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的把握。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紧紧围绕“三个倡导”,明确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厚德盐城”为主题,组织“做文明有礼的盐城人”等道德实践活动,推选“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不断扩大核心价值观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加强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形成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诚信道德风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岗位和职能特点,结合文明创建活动,把志愿服务作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动员党员志愿者为老党员、老干部送温暖献爱心,密切党群关系,让群众更真切的感受到党的宗旨,增强对党的信任和热爱。
二、坚持为民利民育民,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按照住建系统文明行业的标准,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着力树立行业新风,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立足岗位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在局系统开展“六个一”达标活动,充分体现行业、单位风采。积极开展“星级窗口”创建活动,大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在“大局意识更强、服务效率更优、解决问题更快、创新力度更大、发展效益更好、满意度更高”等方面求深化、求突破。要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求深化,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完成深化活动主题,拓展活动内涵。要在增强服务意识上求深化,广泛开展满意窗口、示范岗位、党员先锋岗、服务标兵、服务明星等争创活动,积极开展“四比”活动,比学习、比素质、比效能、比服务,引导窗口单位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标准,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打造具有房管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求深化,组织开展窗口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在努力改进作风上求深化,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优化服务流程,在丰富创新载体上求深化,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各类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以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和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树文明新风、创一流业绩、展行业形象。
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健全文明城市创建的组织、协调、宣传、督查、考核、保障机制,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进位升级。发动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创建氛围。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推进志愿者常态服务,积极开展“文明盐城”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拓展服务空间,继续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
三、加大房管文化建设力度,争创文明和谐的房管系统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要求,积极培养干部职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振房管行业的文化软实力,引领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和事业科学发展。认真总结房管系统长期形成的文化传承和优良作风,研究探索房管文化,着力加强精神文化、学习文化、服务文化、廉政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建设,形成共同认可、自觉遵循的核心理念和行为标识,促进管理创新、素质提升、内外和谐。充分发挥省市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争创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文明共建和贫困家庭结对帮扶等活动,开展“文明单位送文明”志愿服务,深入社区、村居开展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文明礼仪知识。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众信息网站开辟“创建文明行业”专栏,集中宣传学习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文明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事迹,让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
1、强化领导,确保组织措施到位。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市文明委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工青妇等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要有完善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规划、计划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管理制度和办法,使创建措施得到落实,创建目标得以实现,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统筹协调,确保创建保障到位。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精神文明建设的经费投入,在涉及创建活动目标的软硬件设施投入上要重点倾斜扶持,夯实创建工作的物质基础。要加强与市文明办的工作联系,积极主动请示汇报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增强积极参与创建的工作热情,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房管职能,关注房管事业,支持房管创建。
3、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检查。市局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培训,分层分类举办文明创建“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短期培训班和创建工作研讨交流活动,着力提升整个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科室的明查暗访,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创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文明行业是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塑造一流干部队伍和构建和谐机关的必然要求。局系统干部职工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锐意进取,真抓实干,通过创建活动,更好地开创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新局面。
2017年3月25日
2017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考评标准
序号 |
内容 |
创建标准 |
分值 |
扣分环节 |
考评方法 |
1 |
领导班子
坚强有力 |
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要求,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展工作。 |
16 |
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扣2分;未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扣1分;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扣2分。 |
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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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
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活动列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健全、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未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考核,扣2分;未制定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扣2分;文明创建组织、制度、活动、经费有一项不落实,扣2分。 |
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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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
解放思想,作风扎实,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团结协作有凝聚力;遵守组织原则,以身作则,尽心履职,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
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未制定廉政措施及签订廉政协议,扣2分;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低,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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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
座谈了解 |
2 |
思想道德
风尚良好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厚德盐城内涵,宣传好人好事,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促进和谐单位建设。 |
16 |
未制订思想道德年度教育计划或要求不明确,扣1分;无教育阵地或未充分发挥作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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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实地检查 |
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设“道德讲堂”,正常开展活动,开展“公民道德宣传周”活动,促进自我教育,推动全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矢志奋斗的良好风尚。 |
未积极组织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等活动;未制定并公布本单位职业道德守则,扣2分;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知晓率低,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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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随机抽查 |
要求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技能过硬、服务用语文明,形成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抵制各种不讲信用行为,树立依法办事,诚信守信良好形象;大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邪教与非法活动,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
发生违纪违法及刑事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发生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未制订行业道德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办事程序;行业从业人员未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用语,扣2分;发现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扣2分;未开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教育活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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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
3 |
房管文化
特色鲜明 |
开展内容多样、形式新颖、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健康向上的行政文化、房管文化、廉政文化,有本单位的活动阵地。 |
16 |
办公场所缺少宣传本单位文化特色内容,扣2分;文体设施不健全和不正常开放,扣2分;干部职工对单位文化知晓率和认同度低,扣2分。 |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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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
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干部职工读书活动,利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众信息网站登载读书心得文章。制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举办月度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干部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增强新本领、提高干部职工的人文素养,增强促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文化“软实力”。 |
无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党组织计划,扣4分;未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读书学习等活动,扣3分;未建立相应学习培训考核制度,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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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
4 |
行业管理
科学有效 |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文明诚信服务”活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职能,着力在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改革、维护经济发展秩序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
16 |
管理机制、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不健全,扣2分;文明行业创建、职业道德教育融入业务工作缺乏有效措施,扣2分;违反行业管理规定,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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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
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优化环境,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决策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竞争能力得到不断增强。+ |
未建立行业统一的投诉处理系统,群众有效投诉处理率低,扣2分;未推行承诺制、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没有建立绿色通道,扣2分;服务项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等未向社会公布,未得到有效落实,扣2分。 |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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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
窗口单位、服务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净化美化、设施完好、功能齐全、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
窗口单位、服务场所未做到整洁卫生、管理有序,扣2分;服务设施不完善,功能不齐全,未达到主管部门要求,扣2分。 |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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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
5 |
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 |
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主动与市文明办联系,申报创建、接受指导,力争进入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行列。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创建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
16 |
未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扣4分;文明单位、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成效不够显著,扣4分;创建档案资料不健全、装订不规范,扣3分。 |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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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
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文明共建和贫困家庭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文明单位的表率作用,开展“文明单位送文明”志愿服务,深入社区、村居开展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文明礼仪知识志愿服务活动。 |
未参加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文明共建和贫困家庭结对帮扶等活动,扣3分;志愿服务活动不正常,成效不显著,未产生广泛社会影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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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
6 |
房管工作
成绩显著 |
围绕经济发展和房管业务工作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到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全面或超额完成,努力取得更多的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 |
20 |
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工作任务,扣4分;行业社会效益、服务水平和工作绩效未达到全省、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扣3分;发生生产、质量安全等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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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
立足民生,加快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建设,加快建立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真心为群众办实事,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房产管理行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
行业服务项目、内容、时效、便民措施不能满足社会、群众需要,扣4分;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扣3分;窗口单位规范优质服务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群众满意度低,扣3分。 |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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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